Thursday 26 July 2012

法庭指莱纳斯证据说服力弱 拯救大马六造逃过封口厄运



李龙辉 • Jul 26, 12 2:59PTG
即时新闻

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莱纳斯禁止“拯救大马”委员会等6造,发表涉嫌诽谤声明与文章的禁令申请。

承审法官约翰奥哈拉(John Louis O'Hara)表示,起诉人现阶段所提呈的证据,无法说服力法庭发出禁令,因此作出上述裁决。

“基于答辩人的有条件特权(qualified privilege)和‘合理评论’主张,我不认同(申方)宣誓书所提出的证据是充分的。”

莱纳斯于今年4月起诉“拯救大马”委员会、该委员会主席陈文德(64岁)和成员林绍桃(80岁),在一封致给首相纳吉的公开信中,含有不实与误导的成分。

尔后,莱纳斯也将该委会三名志愿人士方宗良(28岁)、李彩兹(48岁)及依斯迈阿布巴卡(Ismail Abu Bakar)列为此案第4至第6答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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